大邑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政策来啦
各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DA YI JIAO YU JU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各幼儿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二)就近入园。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 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二、工作实施
(一)做好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筹规划、认真部署,对适龄幼儿人数、园所资源进行摸底,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服务范围。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幼儿园具体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招生简章,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实施。
(三)实施“二孩”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就读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学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在现场资格审核和入园登记环节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妥善做好人员、物资、时间及预约安排。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严格招生工作纪律,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县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8337611
特此通知。
大邑县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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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辑:可人
校对:四夕
责编: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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